任何以未公開代理機構形式在英國及歐盟營運的交易平台,現時需要經過兩個階段的增值稅交易。如果一名歐盟/英國賣家在GOAT平台上出售商品,則 i) 該歐盟/英國賣家需先將商品售予GOAT;同時該賣家要自行收取、報告及繳納這項交易所產生的增值稅(如果該賣家為其所在地的增值稅註冊賣家);然後 ii) GOAT需要將該商品售予最終買家;同時GOAT需要收取、報告及繳納這項交易所產生的增值稅,除若干例外情況外(例如買家毋須繳納增值稅)。
歐盟及英國市場法下的買賣模式是怎樣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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